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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机中心召开2014年第八次产品审查总结交流会(2014年8月)

作者:lhzyccn 日期:2015-02-03 浏览:2835次

为深入贯彻全国车辆检测机构重庆工作会议精神,为保证《公告》产品技术审查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全面提高产品审查工作质量,中机中心于201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八次产品审查总结交流会。

中机中心技术部全体汽车专家以及综合部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上介绍了264期公告产品审查情况,对审查不通过车型进行了逐一讨论。并进行了工作质量集中审查(共12个)。

会后对审查中遇到问题以及工作安排作如下要求:

普通集装箱半挂车不允许运输危险品,如果运输罐箱必需注明为非危险品罐箱。

运送危险品罐箱的半挂车应为危险品罐箱骨架运输半挂车,其它栏注明罐箱尺寸(最大为40英尺),整车最大长度不超过13米。同时,该车应符合危险品运输车相关要求。

3、从265批开始新申报的危险品罐式车应按罐式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要求申报新增的备案参数、增加检验项目,对于方案已下达的产品企业应按新要求进行修改。  

4、危险品运输半挂牵引车应在其他栏中加注:适用于牵引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且符合汽车《公告》中有关危险品车辆的相关要求。具体要求见中机函【2014】188号文。

     5、罐式危险品运输车如果运输多种介质,运输介质的化学属性必需相同,密度变化不能超过10%(运油车除外),罐体总容量按密度最大的介质核算。

中机中心将继续定期召开技术审查工作总结交流会议,及时传递有关技术审查信息。